kok中欧登录入口“”对话看病难-万祥军 国食药监·大健康医药产业论坛

  中欧体育新闻资讯     |      2024-08-07 22:05

  kok中欧登录入口“”对话看病难-万祥军 国食药监·大健康医药产业论坛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中国企业家手机报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中国国政研究 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 商协社团·全国工商联 经信研究·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谋定论道·中国企业家论坛 哲商对话·中国儒商大会 赢在商道·中国营销企划 健康中国·大健康医药产业网 国食药监·大健康医药产业论坛国研政情·谋定论道-经济信息智库国科院研·科技成果转化万赢信采编:

  近年来,一号难求、药价虚高、医患纠纷……,这些医疗领域真实存在的“怪现象”已经成了社会难题。

  酝酿多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多年来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正在新医改中摸索破解之策。全国“”召开期间,医改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及全国公众关注焦点。代表委员也纷纷为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后由主持人人民网主编海清、中国医药经济导刊副主编韩磊明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主任kok中欧登录入口、国家大健康医药产业委员会主任、国食药监·大健康医药产业论坛主持人万祥军组织了相关参会委员现场进行了探讨对话并同时把委员们在“”的精辟论点进行了系统整理。

  时至今日,新医改方案仍未露出庐山真面目,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不仅是卫生改革的重点,也是卫生改革的难点。而在这场改革中,如何从多方面入手,治医治药、理顺医与药之间的关系问题,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医药监管体系,改善医疗卫生行业服务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医疗行业存在的矛盾问题和不合理问题,无疑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介绍,早在2002年,国家发改委曾启动“医药分开”试点,但因政策不配套,主管领导调离,试点没能继续,“那一次,医药分开成了改革目标,指导思想挂在文件上,没能落实。”

  “政府要扩大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凡是合法的、有处方药销售权的社会零售药店,均可被确定为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百姓负担。”全国代表、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建议:

  尽快建立医院处方面向社会药店的制度,杜绝部分医院正在实行的所谓“电子处方”,门诊病人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通过公开的市场竞争降低医保支出、降低百姓负担;部分医院试点改革取消门诊药房,只设住院药房

  医药分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简称新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为了改变医药分开以药养医的现状的重要举措。 医药分开,业内人士表示,这戳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痛处,一度成为2009年全国的中心线%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开处方由医院直接销售的,在医院医疗总费用中,药品费用占据了50%以上的比例,处方药的销售在平价药房里的销售额不足30%。谢子龙说,由于医院处于药品零售的垄断地位,加上一些医院采取特别措施,病人往往只能在医院购药,个别医生还过度用药,造成患者医药费用逐年提高。

  现在很多医院药品的进价比社会药店里的销售价格还高,因为很多医院为了维持职工的高福利以及种种合理的不合理的开支,都把“创收点”集中在药品上。

  “医药不分家的现状如不改变,不仅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造成部分经济困难的患者看不起病,还严重败坏医德医风,致使医患纠纷不断,而最终受害的是广大老百姓。”谢子龙说,“党的明确提出医疗系统今后要实行‘医药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可以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降低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成本,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因此,‘医药分开’是降低百姓看病负担,解决看病贵的必由之路。”

  改革过程牵涉到各利益主体,“医药分开”在当时出现不同的解释——一种说法是:“医药分开”是医生开处方,药剂师去配药,这在医院已经实现了,医生和药师有分工,不需要再搞“医药分开”。另一种说法是:“医药分开”是医药分利,把医院和药企的利益分开就行了。

  卫生部门观点是:“医药分开”是在医院内部实施医和药的收入与支出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的加成政策,药品销售零差率。这些说法的准确性如何?王锦霞逐一反驳了上述说法:“表面看似有理,实质仍曲解了医药分开的真正内容。”

  “我们认为,医药分开的本质应是: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疗机构与社会药店分开;医生开处方与销售药品分开;实现医生开方,药店卖药的合理专业分工。”王锦霞说,医生应以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的医疗行为获得收入,社会药店应以销售药品和合理用药咨询服务赚取利润,“所以‘医药分开’的实质是医药分业。”

  王锦霞进一步解释,医药分开应彻底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实现方式是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来,变成社会药品零售企业,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取消专家门诊,恢复会诊制

  随着群众对健康的更高要求,人们就诊大多还是奔往大医院,尤其普遍争挂专家门诊,而其中不需专家诊治的病例占相当比例,少数疑难复杂病例反而得不到专家及时诊治。 同时,各医院专家门诊“提成”“重复检查”不同程度存在,损害患者利益,增加患者负担;有些“著名”专家门诊需要“走后门”,滋生;有人排队挂专家号倒卖牟利。

  曹洪欣:在医院应该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专家门诊,由专科医师轮流接诊,疑难病例应及时通知专家会诊,非紧急情况及时提早预约会诊,让专家诊断疑难病前有一定时间准备,真正发挥专家作用。医院不应该过度宣扬“名医效应”,尤其是某些小医院聘请个别“名医”便大做广告的做法应予制止,避免误导患者不论有无必要都看专家门诊,或者利用专家大搞变相创收

  他建议,医院对专家门诊的专家资格应严格把关,原则上仅限于本学科少数领军专家,以确保专家门诊名副其实

  冯世良:上世纪90年代初专家门诊应运而生,因为当时医疗专家比较少,医疗资源相对稀缺。随着时间的发展,现在看来专家门诊应该取消了。

  冯世良认为,首先,在目前来看,专家门诊不能体现公正公平。一个人有病了,在医生面前应当是平等的,不管有钱没钱,要对病人一视同仁,但事实情况不是这样的。现在的专家号,有的50块钱,有的300块钱,无形中增加了病人的费用。同样有病,有钱的就得到高级的医疗服务,没有钱的尽管病情需要,也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在医疗上“人人平等”的原则难以体现,因此应该取消。

  第二,专家门诊浪费了重要的医疗资源。现在很多患者不管大病小病都去挂专家门诊,事实上大约2/3的人实际上是不需要的。第三,尽管现在所谓的“专家”林立,然而事实上许多专家不是真正的专家,只是有些医院想要利润,自己私自设立的。此外,专家门诊不利于医疗上的“传、帮、带”。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取消专家门诊,恢复会诊制。”冯世良说,解放以后几十年的会诊制度延续得非常好,现在病房里还是“查房制”,如果取消了专家门诊,来的病人经过门诊分流以后,再到各个医生那里,如果看不好病人也不需要再挂号,直接用会诊单的形式转到主任那里,如果主任再看不明白,再请其他科室参加会诊。

  这样节省了病人的费用,缩短了诊察时间,为治疗和抢救病人提供了宝贵的时间,也有利于老医生带领年轻医生,迅速培养他们成长。

  我国的看病结构是倒三角形,越是高等级医院病人越多,而这跟其他国家的状况恰恰相反。为什么人们都不愿到社区医院就医?是因为社区医院没有专业医疗设备,更缺少合格的医疗人才。就这方面大家谈谈看法和如何改变

  作为国家医改9套方案之一的北大方案主要撰稿人之一,李玲被外界看成是“政府主导派”的代表人物。“医改报告里面谈到监管,我认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可能首先要有一个 ‘顶层设计’,就是最终是问谁的职责?”

  李玲认为,这个医改报告考虑到了保障方向、医疗服务提供方向、同时还包括配套的药品政策,人才培养机制等。但是谁来统筹?“我觉得可能在最后操作层次上,‘大部制’值得探索,即在国务院以下由谁来具体牵头,把各方面工作统筹起来,”在前不久一次有关医改的论坛上,李玲如是分析。

  李玲的研究与观察发现,“大部制”设定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系分割比较严重,部门之间目标不一致、政策不配套,而这也是影响医改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或整合成立统一的部门。

  “当前整合成立统一的国家健康委员会能更有效发挥地作用。”李玲告诉主持人和记者,把所有与医疗卫生相关的职能统筹协调起来,有利于清晰地授权和问责,避免职能交叉和部门间的利益冲突,把有限的行政资源用到刀刃上,“比如现在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各有各的考虑,在执行中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李玲设想,国家健康委员会承担保障百姓健康的责任,下设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管理部门,从行政管理体制上实现供方和保方合为一体。“如果能做到这一步,那‘补供方‘和’补需方’的争议意义就不大了。”李玲认为。

  过去5年中,看病贵、看病难的民生问题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国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各种措施,试图化解这一难题。尽管医改的方案仍未最终公布,但目前已经有10套方案可供选择。现行体制下要实现医改难度相当大,“尽管现在有那么多套方案,但方案只能解决实施什么,不能解决谁来实施的问题。谁来做的问题不解决,医改的挑战很大。”

  不否认医疗卫生领域的进步,认为5年来还是有进步的,表现在重视了农村和社区医疗。比如新农合已经覆盖农村86%,比如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都出现了好的变化。“过去5年,教育公平迈出了一大步,而医疗卫生公平只能说是迈出了一小步。”面对主持人和记者,全国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这样评价过去5年来医疗卫生领域的变化。

  “我觉得应该有一个大部委来做医疗卫生。”钟南山说,这个大部委最起码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和医疗保障四个部分。医改体现公益性之处,既要有治,也要有防;既要有医,也要有药;既要有服务,也要有保障;既要有中医,也要有西医。

  钟南山认为,长时期以来,公共医疗机构的国家投入处在不足的状态,经济上的尴尬客观上推动了医生拿回扣、开大处方等行为,激化了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大医院可以做一些试点,但国家有限的资金不应该把重点放在大医院。

  政府也提出要培养全科医疗人才,但单纯只是鼓励可能力量还不够,关键要让全科医疗人才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

  在我国目前的全科医疗人才培养上,一般是要在医学院读5年书,然后到大医院培训、实践两三年,然后再下基层。“现在的培养基本就是为大医院做后备,学生经过几年的熏陶就只能到大医院,或者到了基层医院也发挥不了作用。”钟南山说,在待遇上,我国目前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相差五六倍

  我国将放宽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和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的税收和价格政策,外资还可独资在我国开设医院。

  公立医院改革也要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由目前的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比限制,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逐步放开;最终在程序审批上也要简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由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批。

  姚志彬:“广东将积极申请医改试点,并向卫生部争取外资办医院的审批权下放到广东,以扭转医疗总量不足、供不应求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表示:广东经过30年改革开放,已经积累了雄厚财力和改革经验。

  而且,广东既有珠三角这样的发达城市,也有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堪称全国发展不平衡的缩影。所以在广东试点医改新政,对全国很有示范意义。对于广东老百姓来说,早日成为医改试点,意味着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医疗体制,有望早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姚志彬透露,外资办医院目前在全国只有一两家,以前审批权在卫生部,审批程序较长。目前广东的新增医疗机构每年以两位数增长,医疗资源仍然是供不应求,是“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广东毗邻港澳,有很多境外资本积极想进入广东医疗市场,可以放他们进来,先把医疗资源总量做大,让外资进入高、中、低档医疗市场,甚至慈善医院,就可以与公立医院形成良性竞争,促进公立医院改革。

  王旭东: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意味着国家将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新一轮的服务质量比拼。一方面,近年来,医生收取患者红包、医药代表回扣的报道屡被见诸报端,这与其自身管理不无关系,社会资本的注入势必会引起吃“皇粮”的公立医院的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运行状况不好的公立医院也将面临重组甚至被淘汰的风险。

  “从此次所用的允许字眼不难看出,国家对外资办医是明确鼓励态度的。”全国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 表示:目前,境外资本在我国多是以合资的形式出现的,且对其入股比例有所限制,如内陆省份多是不超过30%,东南部沿海省份则不超过50%。

  随着国家对外资办医的鼓励性政策推出,其参股比例有望逐渐扩大。但为保证医疗质量的统一,外资办医不仅需经国家严格的审批手续,在我国从业的医师也需获得我国医师资质方能上岗,除中外互认的相关学历外,他国同类医疗机构的医师资质无法认可。

  林曙光:外资办医的引入和推广将有效弥补我国目前医疗行业资金短缺、医疗水平亟待提高等不足,同时,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如新理念和新型管理方式的引进也可以起到借鉴作用。

  要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高效的卫生服务系统应该建立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制度,这是国际会议对各国卫生事业发展经验的总结,也将是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孙南雄:“建立健全双向转诊体系后,病人可以自己选择社区医生,而社区医生实际上充当了‘律师’的角色,将病人负责到底。这种良性机制形成后,医保定点医院的设定就成了完全没有必要的事了。”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民医院传染病研究室主任孙南雄认为,现在我们实行的双向转诊其实是变质的,必须实行双向转诊的两级医疗体系。

  孙南雄说,这两级里,一级是初级保健,也就是各地社区卫生所,二级则是综合和专科医院。社区相当于卫生系统的把门人,所有人生病要经过这道门。在国外,都是病人自己挑选一个信任的社区医生。而社区医生样样精通,儿科、妇科、五官科、消化科等什么都能看。

  当社区医生碰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则会向自己信任的专科医生推荐病人,这就是第一次转诊。如果不需要手术,病人半小时内就会被转回社区,如果需要手术,则马上手术。术后观察几天,病人还会转回社区,接受康复治疗。这之间都是社区医生帮忙联络,无须病人操劳。

  建议政府在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医疗保险,这样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药品提供和参保人员的第三方监管制约机制作用,引导和规范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也有利于卫生部门专心致志地搞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高春芳:随着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管理体制不统一,由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管理,政出多门,造成管理资源浪费,不利于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统筹规划、相互衔接、协调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第一五○医院院长高春芳表示:各类参保人员相互交叉、管理难度加大。造成参保信息不畅,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财政和基金支出的负担。加重了各定点医疗机构负担。

  为此他建议:将目前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在一起,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管理新模式。整合的方式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能、编制、人员整体移交,由劳动保障部门对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

  高春芳认为,这样做的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便于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监督管理,遏止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上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减轻个人负担。

  三是可以统一诊疗项目和报销比例,有利于各级各类参保农民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四是可以避免医疗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重复建设,有效利用资源,减轻政府和医疗机构负担。五是便于加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广大城乡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确定基金能够承付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保证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这是以前公费医疗管理中一条成功的经验,也是国际上社会医疗保险的通常做法。

  “办医保卡本是件高兴的事,但看起病来却并不方便,或者让你到一个反感的医院看病,你会情愿吗?”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旭东表示了自己的看法。王旭东认为,除了医保定点医院带来的不便,用医保卡到定点药房买药也有烦恼。

  医保药房的药价普遍要比平价大药房高。如同样100毫升的惠菲宁,医保药店卖19.2元,平价大药房卖15.5元;×8/盒的保妇康栓,医保药店卖30元,平价药房卖25.8元;的湿润烧伤膏医保药店卖27.5元,平价药房卖21.9元。

  现在的医保定点,对医院、对个人都定点,很不方便,限制了病人的自由。而从医疗行业的角度看,对中低层次的医院也不公平。“现在三甲医院都是定点,而二甲中则只有一部分被定点,这是一种不公。”王旭东说,其实只要是医院,就具备行医资格,而具有行医资格,就应该能“胜任”医保医院的角色。

  在国外,只要医院开张,就具有相关资质。而中国现在人为地设定某些医院是定点,把另外一些医院排斥在外,这是没有道理的。由此也带来一些不良风气:有些医院、药店为了进医保,下足了工夫走门路。

  “顺加作价”即以实际中标的采购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15%购销差率确定销售价格。药品“顺加作价”政策忽略了医院在采购药品时存在的经营性质和趋利动机,所以医疗机构缺乏压低药品采购进价的动力和积极性,无法与药品供应商形成有效博弈,这显然不利于解决药价虚高等问题,违背了政策出台的初

  针对目前药品价格虚高不下,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海南省委副主委、海虹集团总裁康健提出了三点建议:1. 扩大试点;2. 合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发现机制;3. 适当时机取消“顺加作价”。

  康健说,浙江地区对药品顺加作价定价机制的调整试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已经形成多方共同促进“合理用药”、“药价回落”的合力,是患者、医疗机构、企业等合理利益共赢的长效机制。康健认为,对这种“顺加作价”政策的调整扩大试点地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作价政策,强化医、患、企利益联动机制,鼓励医院更多采购低价药品,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药费支出。

  “从我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在调整药品作价机制的同时,政府主要致力于制定政策、规则,强化监督,并不操作和干涉集中采购的具体事务,而是委托具有专业经验和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来组织实施,并根据市场交易‘量价关系’等商品规律,以明确最低采购数量和付款条件的集中询价采购方式来开展药品的集中采购。”康健认为,这种做法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发现药品的真实价格,建议在各地区试点实施时适当采用。

  康健认为,“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实际上已经逐步使得药品集中采购演变为“二次限价”,成为政策初衷频频“走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他建议抓紧研究药品作价机制,在适当的时候全面取消“顺加作价”方式,促进在即将实行的新医改框架中形成健康、有效的药品流通新体系。

  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药监局副局长肖红建议应该加快对已有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完善或者修订,并且应该多听取医生的意见。“我曾经在医院工作过,我觉得建立一个基本药物目录非常重要,应该说它是指导临床用药的一个很基本的指南。

  实际上各地在使用这个目录的时候是有一定权限的,根据当地的情况,可以调整15%的内容。”肖红认为,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该与当前的医药发展、当地的经济水平结合在一起,否则这个目录制定没有任何的意义。

  “有些地方,社保来制定药物目录,但实际上老百姓在看病的时候所需要的药品在目录里却找不到,目录里能够提供的是虽然花钱少一点,但老百姓却认为疗效不是很好的药,这样目录就失去了意义。有时候我们也会发现,很便宜的药往往不在目录里面。”肖红认为,基本药物目录完善和修订应该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临床专家在使用过程当中会有一些心得、有一些体会,对于这个目录的确定是有指导性意义的。

  “中国以往的医改,在统筹兼顾方面存在缺陷,所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还没有取得很大的成绩。” 全国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强调。

  林曙光认为,目前已经成立了发改委、卫生部牵头的领导小组,而且已经开始运作,从目前的形势看,这个小组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比如,关于医疗改革上政府应该投入多少的问题,就不是发改委、卫生部任何一个部门可以说了算的,需要财政部进行讨论。

  再比如,医疗中的药品从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需要经过发改委、药监局、卫生部的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全国整个医院系统使用抗菌素的比例从75%降到了50%左右。这个协调领导小组把医疗、社保、药物、公共服务都纳进去了。

  “现在虚假的情况在我国已经形成了‘战略转移’,就是假医假药已经转向医疗机构,现场销售已经向网上销售,回避我们药监局的牵头打假。假药在网上是以假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出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曹洪欣明确。

  曹洪欣说:“在机制建设过程中明确责任,这里不光是药监局的责任,还有卫生部。战略转移是我们药监局专项治理的成绩,下一步这个机制要责任分清。”“我们采用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这不是目的,只是一个手段。”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教授蔡国斌

  蔡国斌说,应该采取两种方式:第一是把专项整治进行畅通管理机制的运行。这个怎样运作还需要深入研究。第二是我们自己制定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制度应该严格执行。蔡国斌认为,法律法规的严格处罚是必要的,如果一个企业造假,它应该付出血的代价。如果企业造假的时候挣了一千万元,处罚的时候才罚一百万元,这样的处罚则是苍白的。所以从的角度,怎样完善法规,确实应该提出一个有效的措施。

  因为现在药监部门的处罚权显得非常薄弱。真正处罚的时候,还要协同工商和其他部门。在美国FDA是非常厉害的,美国企业特别怕FDA的工作人员,一处罚起来可以把人直接带走;第二个是税务,我们国家的药监部门是不是也能做到这点,我想应该从政府或者是国家的角度去促进。

  “能否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基金专业管理机构,保证三大医保基金的无缝衔接?”全国代表、中国科协、上海血液学研究所所长陈赛娟陈赛娟介绍,目前全国已有两亿多人群纳入医保,参加新农合人口截至已达到7.26亿。根据最新数字计算,三大基金的覆盖人口已超10亿,每年的总资金支出规模在1000~1500亿元。

  “如何完善相关医保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发挥基金使用效率,是相关基金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命题。”陈赛娟说,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部门都有各自的医保基金管理队伍。由两个部门合作建立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的专业管理机构,将各自的医保基金管理和运行从行政部门剥离,整合现有管理资源,做到政事分离,优势互补kok中欧登录入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陈赛娟认为,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存在筹资水平的差距。建立统一的专业管理机构,通过基金间以及同一基金不同地区间资金的合理统筹和适当调剂,是现阶段提高抗风险能力并逐步实现医疗保障公平性的有效手段。陈赛娟说,我国地区间的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三大基金的总筹资规模相当可观,拿出一小部分保险基金,用于支持贫困、偏远地区的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建设是值得借鉴的良策。

  “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留不住人的现象,大专以上的医学类毕业生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些经验较丰富的高素质人才想方设法调走或到条件好的上级医院就业,特别是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的流失,无形中削弱了基层卫生院的技术力量。”全国代表、河南省邓州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认为,人事、卫生部门应制定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政策,提高农村医疗队伍整体素质。

  唐祖宣建议,一是制定基层医院在岗人员临床进修及在职培训政策。解决基层在职人员的普遍轮训、不断更新知识,解决知识老化问题。同时还要加快全科医师培训与资格认证的步伐。二是研究制定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定期轮换到农村工作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办法。

  一方面选派上级医疗单位高级技术骨干到基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村培养一些实用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提拔具有一定学历和业务水平的青年医务工作者,让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岗位上接受锻炼。

  三要研究制定吸纳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基层的相关政策措施。可考虑大专以上毕业生,必须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定年限后,方可到市、县级医疗机构工作,对自愿到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应制定优惠政策,可实行提前定级,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四要制定适宜基层医生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制度。要修订完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办法,实行基层医生执业医师资格专用证书制度。需要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必须获得执业书。

  “对于医疗器械的重视程度不仅仅是监管部门,我国从研发到临床都重视不够。”全国政协委员池慧建议,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的监管重视程度。池慧认为,监管部门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个是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是监管部门的一个重要依据,比如说剂量工作、监测的设备。“比如现在有一些标准,但是如何验定它符合标准的手段,我们可能还不一定能达到。

  特别是现在有一些标准我们还是从国标直接转过来的。其中一些检测手段是实现不了的,那么就不能验证它是否符合标准,这个方面也会影响标准的实施。”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审批的权限。现在中国的医疗器械是分国家局的审批和省市局的审批。按一类、二类等可能有不同的审批权限。随着医疗器械高新技术的发展,是不是在审批权限上面也要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第三个方面就是关于企业的资质。中国的医疗器械企业是一万多家,但是真正的高技术的研发企业是比较少的。因为历来医疗器械走的都是仿制的路线。另外,我们国家对医疗器械的投入重视不够kok中欧登录入口,很多都是低水平的重复。这样就造成了很多的低水平的产品和低劣的销售手段,从而影响到一些中小医院在临床上的应用。

  “一张处方是真是假,在医院里可能容易辨别,但拿到社会药店去购药,却未必能分辨真伪。”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肖红建议,在处方的设计上增加条形码,条形码中可包含处方来自哪家医疗机构、科室、医生,并显示医生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处方的惟一性、真实性以及发生问题后的可追溯性。

  肖红介绍,一些三甲医院每年由医生开具的处方中大约有25%~30%被患者拿到院外购药,这些处方多为手写,字迹潦草。零售药店没有执业医生签字笔迹留存,无法知道该处方是否为执业医生所开具;在处方的设计上,没有开处方医生的联系方式,一旦零售药店的药师配药时发现问题,也无法及时与医生联系。此外,部分医院内部存在空白处方的管理漏洞,非执业医生也可以拿到,有可能会冒充医生笔迹开药。

  “随着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如何保证流向社会药店处方的真实性、出现问题后的可追溯性,成为安全用药的一个盲点。”肖红认为,通过扫描条形码就可以及时辨认处方的真伪,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便于药店和医患联系;另外,增加条形码也能加强医院对处方的管理,减少或杜绝大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的行为。

  “我国目前对创新药品的称谓很多,包括‘自主创新药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创新药物’、‘创制新药’、‘原研新药’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医药行业自主创新认定上存在一些困难,进而也导致我国鼓励自主创新政策的难以落实,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严重不符,企业难以成为创新的主体。”全国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担心,“原创药品”概念不清的尴尬也会影响我国医药行业顺利与国际接轨。

  蔡东晨说,我国现行的药品注册等相关法规对医药类的自主创新级别没有相应定义和分类标准,企业期待更多的鼓励和保护政策。我国自1985年以来已上市及正在申报的国家一类新药有70多个,但国际承认的NCEs“原创药品”仅有青蒿素、丁苯酞、双环醇、爱普列特、血卟啉、甘氨双唑钠、盐酸苯环壬酯等几个产品。

  一些经过巨额投资的“原创药品”因无药品定价、药品招标、医保目录等各个市场化环节的相应政策扶持,目前都未取得预期收益,未形成自主创新的示范效应“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企业药品却利用没有法律依据的‘专利药品’、‘原研药品’等概念,在国内获取了不应有的特殊待遇,我国‘原创药品’在市场境地尴尬。”蔡东晨认为。

  现在需要尽快制定药品自主创新的相关评价办法,将我国“原创药品”与一般级别创新产品区别开来,以体现国家鼓励创新政策的连续性和对“原创药品”加强保护的公平性、合理性。蔡东晨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以综合考虑我国“原创药品”实际情况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和长远利益,组织专家对“原创药品”定义进行研究、讨论,并法制化。

  可以参考中国药学会已经提出的“原创药物”和“原创药品”相关概念及学术方面的定义,进而由专家研讨后进行完善,并以专业法规方式明确。蔡东晨认为,“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基于医疗目的,对某一天然或人工合成化合物进行研究开发,获得中国化合物或医药用途发明专利保护,能够安全有效用于预防、治疗或诊断特定疾病的化学药物为原创药物,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后的原创药物可称为原创药品。”

  蔡东晨还建议,相关专业部门和政策制定部门要积极使用“原创药品”概念,同时设立“原创药品”目录,优先将安全、有效的“原创药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目录》;

  在定价环节,对“原创药品”实施单独定价;在药品进入医院环节,引导医疗机构不再对“原创药品”进行竞价招标,可通过直接备案进入医院,增加基层医院的选择范围;在国际市场开发环节,指导“原创药品”通过市场和技术授权进入国际市场,保证“原创药品”在专利期内国际市场收益最大化。通过相对特殊的扶持政策,构建良好的创新氛围,推动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促进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药物不良反应的赔偿问题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问题到底要谁来赔偿,往往难以确定。让医院赔,医院不干,让厂家赔,厂家说他们的药完全符合生产标准。因而出现了一些连锁反应,这样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教授说,有很多关于药的纠纷,在基层解决不了。在正常用药的情况下出现不良反应,法律怎么办?能不能让法律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不要让医生在法律上做稀里糊涂的事情。比如举证倒置的问题,这给临床医学造成很大的问题。

  李配文说:“是搞不清楚的,药也是完全搞不清楚的,两个问题碰在一起,出了问题让我们举证,证明你的方法或者是药品没有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损害,这个是说不清楚的。现在药品不良反应的赔偿问题仍然在法律上不明确,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什么?是由药厂负责还是由临床医院负责都很含糊。”